□劉昌海
  在一些高校,每人每年給高校捐資便可成為“校董”,獲得相應的“點招”指標。一企業主稱,他是某知名高校的“校董”,每年向這所高校捐100萬,作為“回報”,每年學校招生時就會給一個“點招”指標。“這個名額可以給自己的孩子、親屬用,也可以送給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員。”(6月9日《新京報》)
  有錢就是好,花上一百萬元,就可以做知名高校的“校董”,就可以獲得一個“點招”的指標,而且這個指標可以像從商店買的名煙名酒一樣,既可以自用,也可以送人,真的讓人很羡慕。
  不過,更令人羡慕的不是這些有錢人,而是掌握著招生名額的學校。農民種菜還需要種子、化肥、農藥,招生名額則是沒本的買賣,根本就不用學校多付出任何成本,卻一轉手就可以收到大筆真金白銀。人家某些教職工子女則根本不用花錢,就能夠得到花巨資才能享受到的待遇。
  而更牛氣的,則是能夠管住學校的那些人。“一些高校也不得不留一部分‘點招’指標,以應對來自上級領導以及對學校有重大貢獻的各界人士的壓力。”這些人,恐怕事情辦得更簡單,甚至不用自己出面,只需要一個字條或者秘書的一個暗示,學校就得乖乖地幫人家辦理。
  可見,通過違規的“點招”進入高校的學生可以分為三種人:有錢的、有權的和教職工子弟。財大氣粗的“校董”們,從本質上講只不過是花高價買來了一次性使用的權力而已。他們看似風光,實際上只是屬於裡面的“低端”群體。後兩種人不但可以靠“點招”上學,而且連錢都不用花。如果說有權者是在“吃肉”的話,有錢的“校董”只不過在跟著人家“喝湯”而已。
  權力可以通吃,有錢的購買來權力也可以跟著吃,這不僅是在高校招生當中存在。在職務提拔、商業招標,以及各種各樣的與利益有關的事情上,這樣的情形比比皆是。有權的辦事一句話,有錢的辦事花錢買,既無權又沒錢的只好在網上發牢騷,這種情形人們早已司空見慣。
  大學校園之所以不再是凈土,是因為社會大環境使然,整個社會是一個相互聯繫的整體,不可以割裂來看。從這一點上講,想要杜絕高校招生腐敗,我們也不能只把目光放在高校。只有整個社會的行政權力運行都規範有序,高校的招生工作才能公平合理。
  劉昌海  (原標題:不是“校董”有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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